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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滨州市委关于集中开展市委常委带头“扶弱解困、联村为民”活动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3-07-12 16:31:24 来源: 作者:

2013712

 

为深入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搭建载体,为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提供平台,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集中开展市委常委带头“扶弱解困、联村为民”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市委常委带头“扶弱解困、联村为民”活动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主题,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最基层、瞄准最困难、力求最有效,直接联系部分穷、乱、差村,集中改善民生、办实事,直面矛盾、解难题,强化党建、促发展,努力带动全市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为建设生态美丽幸福新滨州提供坚强保证。

二、帮扶对象和时间安排

帮扶对象:2011年村“两委”换届不成功,至今未有效转化升级的难点村;今年上半年村“两委”班子公开承诺活动中未及时承诺或落实承诺困难的村。每位市委常委联系指导6个村,其中直接帮扶2个村,其它4个村由相应的县区委领导同志直接帮扶。

时间安排:自今年7月启动,20147月基本完成。

三、推进措施

市委常委坚持做到“四带头”,确保“扶弱解困、联村为民”活动取得实效。

1.带头调查研究摸实情。市委常委要集中一段时间带头到直接帮扶村,深入调查研究,通过实地察看、与群众座谈、与干部谈心,全面掌握村情民意,做到底数摸得实、情况吃得透、矛盾看得清、民意把得准,为工作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2.带头分析研判定方案。针对帮扶村存在问题、基础条件、工作状况等不同情况,市委常委带头深入分析研判影响村庄发展稳定的深层次问题,找准帮扶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点,一村一策,7月底前审定帮扶村差异化目标,制定帮扶方案和措施,实行项目化推进、责任制管理。对民生困难的穷村,着力培育村级特色主导产业,谋划富民强村项目,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对矛盾尖锐的乱村,着力协调政法、信访等部门解决遗留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村庄稳定;对党建薄弱的差村,着力健全村“两委”班子,发现和培养村级后备干部,加强村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3.带头整合资源聚合力。对市委常委直接帮扶的村,每个村从各常委所在单位或分管单位、其他单位选派两名科级干部驻村,并根据村情,从乡镇(街道)机关抽调一人,组成三人工作组,建立临时党支部。工作组成员吃住在村,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给予一定生活和工作补助(市直派出的干部每人补助1.5万元办公经费),驻村工作经历可作为基层工作经历记入干部本人档案。市直选派人员中,要有一名从县级后备干部中选派,应具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和解决复杂问题能力,综合素质好,善于做群众工作;另一名要从1975年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主任科员以上职务、有发展潜力的同志中选派。驻村工作人员的选派要采取组织推荐与自愿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对于帮扶工作效果明显、群众反映好、特别优秀的工作组成员优先提拔使用或平级重用。根据帮扶工作需要,市财政从林水会战、村村通公路资金中给每位常委同志安排60万元,用于改善民生等项目开支。

4.带头督促落实求实效。市委常委每月至少到村进行一次现场办公,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各项工作落实。每季度至少召集一次帮扶村和联系村工作推进会,确保问题解决、群众满意。

四、组织领导

帮扶工作在市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市委常委各负其责,市委组织部和市基层组织建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情况调度和服务工作。各驻村干部要严格遵守帮扶工作纪律,做到“五不准”,即不准影响基层正常工作、群众日常生活;不准在调处矛盾、解决困难中优亲厚友;不准提不合理要求、增加基层负担;不准包办代替、强迫命令;不准层层陪同、搞形式主义。

各县区党(工)委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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